铁山港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铁山港是广西的天然深水大港,位于北海市东部,东邻广东省湛江市,地处北部湾中心,东经109°32’58.0238”, 北纬21°28’40.8809”。铁山港距北海市区40多公里,距北海机场25公里,距南宁市250公里,距玉林120公里,距湛江市约150公里。铁山港对外交通十分便捷,有完善的对外公路交通网络,主要有南宁–北海高速、合浦–山口高速、玉林–铁山港高速-、北海–铁山港一级公路、营盘经铁山港至闸口二级公路,形成铁山港区三横三纵便捷畅通的区域公路交通运输网络;玉林至铁山港铁路2015年4月20日开通运营。铁山港,古称榕根港、大廉港,是广西合浦县内面积最大、水体最深的内陆港湾,为广西第二大港湾,因港湾北部有铁山村而得名。港口位于县城东南约48公里,西为营盘镇坡尾底,东是沙田镇对达头。港口宽约9公里,港内宽3—10公里,曲折分叉深入内陆,主轴长度约30公里,面积近120平方公里。 轮廓受北东向及北西向断裂带控制,南部主要部分走向为北西,北部为北东向。 港汊众多,最大的是港口东北方的丹兜海,口宽4.2公里,长约10公里,呈喇叭状。面积约25平方公里,水深0.1—1.5米。